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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口头约定的定金能退吗
释义
    口头约定的定金并已经支付定金的,视为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具有担保作用,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反悔,定金不予退还,收受定金一方反悔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预付定金和订金哪种可以退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
    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二、当事人收受定金后违约的应当如何处理
    当事人收受定金后违约的,可以要求收受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承载着担保的作用,根据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
    需要注意定金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出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比例超过20%,那么超过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
    三、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的区别: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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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7: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