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破产公司的收购流程如下: 1、与破产管理人协商收购事宜; 2、订立书面的收购协议; 3、向法院申请破产终止; 4、被收购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收购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破产的,员工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的,可要求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可要求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