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组织参事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二)组织参事围绕本级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三)组织参事开展同外国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四)组织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五)为参事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和服务;(六)对参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评;(七)承办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政府参事工作条例》 第十一条参事享有下列权利: (一)直接向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向本级和下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三)应邀参加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会议; (四)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作待遇。 第十二条参事应当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廉政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