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公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和户口本,这两样东西对公民来说非常重要,特别是身份证,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2、遗赠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赠继赠与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需要证明该财产均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且无其他的产权纠纷。 3、遗赠协议书,这是遗赠公证最根本的,要保证遗赠协议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公证处会对提供的遗赠协议书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行公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可能还需要公证申请书等基本的材料。 遗赠区别于遗嘱继承的地方就是遗赠的对象是不特定的,虽然都是指定对象,但是遗嘱继承的指定继承人只能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选择,而遗赠则可以选择朋友、亲戚甚至是陌生人,还可以是单位,主要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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