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签订的需要视情况予以补偿。①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而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2倍工资,②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