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行政复议的规定是如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应当承担一定的义务。 一、权利 1、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 3、申请人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4、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前,经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5、认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合法的,可以依法提出审查申请; 6、申请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7、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义务 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证明材料; 2、复议期间,申请人应当执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申请人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4、行政复议决定送达后,申请人应当履行。 一、提出行政复议需要哪些材料 自然人: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公民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除应提供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4.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如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文书复印件;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对被申请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的,提交曾经向行政机关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对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交因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的证明;5.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6.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有其他证据材料的,可一并提供;7.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2.申请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其他部门颁发的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承受权利的证明;3.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除应当提供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