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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房贷协议的情况下离婚如何除名?
释义
    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如果有共有房产,必然要面临房屋如何处理的问题。有些男女双方会一致同意把房产卖了然后进行财产分割;有些会把房产归一方所有,这种情况往往会涉及房产证除名的手续。那么,如果离婚时房屋有贷款可以除名吗理论上可以,即和银行协商办理转按揭。但实践中银行一般不予办理,因为银行怕没有保证,所以最后是由双方协议还款方式,以私人借款的形式进行,房产所有权人负责实际还贷,另一方按照财产协议给予现金或财产补偿。并签订房产过户赠予协议。待还清贷款再进行过户。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不能办理房产证的除名。因为现在的抵押权人是银行,原房产证的拥有人没有处置房产的权利,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只要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房产属于你,以后只要还清房贷了,便可把房产证拥有人改为你自己的了。
    协议离婚房产房贷怎么办
    1、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夫妻一方取得房产,扣除房贷后折价给另一方。在还清贷款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出售后, 所得房款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割。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达成一致形成的书面协议。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2、夫妻双方同意离婚;3、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另一方承担多少抚养费,如何支付抚养费,如何实行探视权;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如何配合完成登记过户手续;5、夫妻债务如何承担;6、户口如需要办理迁移,需要如何配合办理;7、隐匿财产及违约责任;8、双方协议的其他事项。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才发生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有房贷的房子怎么处理
    1、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2、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协议书有房贷和车贷怎么写
    对于有房贷和车贷的财产,双方协议房子和车归谁?贷款由谁还?折价给另一方,如何支付折价款,如何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要把贷款还清)。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达成一致形成的书面协议。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2、夫妻双方同意离婚;3、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另一方承担多少抚养费,如何支付抚养费,如何实行探视权;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如何配合完成登记过户手续;5、夫妻债务如何承担;6、户口如需要办理迁移,需要如何配合办理;7、隐匿财产及违约责任;8、双方协议的其他事项。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才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有房贷怎么办?
    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
    夫妻有房贷离婚后怎么办
    1、夫妻有房贷离婚,房贷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且该房产登记于一人名下的,房产应当依法判决属于登记人所有,剩余的贷款归登记一方,而另一方可请求登记方进行相应的补偿。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姚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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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