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其他收益则算。孳息分为天然和法定,自然增值是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与夫妻是否投入无关。例如,婚前个人房屋、股票、字画、珠宝、黄金等随市场上涨而增值的部分属于自然增值,而修缮、装修产生的增值则不算。 法律分析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在产生收益时,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种。物的自然性质产生的收益物称之为天然孳息,比如植物结出的果实、动物的产物如鸡蛋、羊毛;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为法定孳息,比如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未经共同经营管理的房屋租金等收入。自然增值是指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的增值,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投资、管理无关。比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股东、字画、珠宝、黄金等随着市场价格的上涨而产生的增值。若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因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修缮、装修而产生的增值部分则不属于自然增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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