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加税包括哪三种? |
释义 | 附加税有两种:一是依据正税的征缴同时而加增的某一税收;二是在正税征缴的同时,再对正税另外加增的一部分税款。第一种是单独的税收,是以征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缴税规范的。第二种归属于征税附加的一部分税,一般是以正税为征缴规范进行征收的。第一种如城市保护修建税,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款作为缴税规范的。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随正税加征的税。旧中国的附加税,名目繁多,仅国民党时期的盐税就有中央附加、地方附加、外债附加、建设专款等,附加税额苛重往往超过正税的几倍乃至二十余倍。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国民党的种种附加税,仅保留了少量的附加归地方支配,属于预算外收入,用于地方公益事业。如农业税附加、外国企业所得税附加等,附加比例都比较低。 附加税税率各是多少 附加税是按照一定比例加征的税收,一般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一)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4、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之和×适用税率 (二)教育费附加的税率: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3%。 (三)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 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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