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收财产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没收财产具有的特点: 1、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方法; 2、没收财产是附加刑; 3、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适用; 4、没收财产的方式有选科式、并科式。 一、负刑事责任要坐牢吗 负刑事责任是不一定要坐牢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负刑事责任意味着应受刑罚处罚,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由于刑罚的处罚有主刑和附加刑,如果刑罚方法为附加刑,则处理方法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若单独适用附加刑的则不要坐牢。 二、刑法中的附加刑属于哪一项 附加刑是指依照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除此之外,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三、没收财产能独立适用吗 没收财产刑能单独适用。在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主要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和主刑并处适用。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只能适用于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犯罪,从刑法分则的规定来看,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和贪污贿赂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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