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申报包括什么 |
释义 | 债权申报包括以下债权: 1、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合法有效的债权。 一、请求权包括哪些? 1、债权的请求权。(1)缔约过失请求权。(2)侵权的请求权(3)无因管理请求权。体现在请求本人偿还必要费用;请求本人清偿必要债务;请求本人承担损害赔偿之责。2、物权请求权,具体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妨碍预防请求权。3、占有保护请求权,主要包括在占有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而使占有人享有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妨碍排除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4、人格权和身分权上的请求权,人格权上的请求权,主要是指人格权受到侵害情况下,产生的停止侵害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身分权上的请求权,主要包括抚养请求权,赡养请求权等。5、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主要是指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的情况下,产生以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消除危险的请求权等。6、继承权上的请求权。主是针对继承权受到侵害时,继承人有依法获得继承财产的请求权。二、请求权的构成要件1、须有权利人合法享有基础民事权利之事实。(1)请求权人须享有基础民事权利。不享有这一基础民事权利,请求权则为无源之水。我们从请求权行使中各具体称谓中可以窥见,如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等,分别是以存在的债权、物权为基础的。(2)权利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在所不问。若权利人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则由其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行使请求权,这在学理上与实务上均无障碍。值得注意的是请求权本身不具有单独转让性,须随同基础民事权利转让才能转让。2、须有特定相对人不给付的事实。(1)须有妨害物权等绝对权之事实。“妨害之谓者,于物权人行使权利,支配物有不利影响也”;(2)须妨害之事实足以影响物权等绝对权人对物的正常支配,即物权的完满状态受损;(3)须妨害为现时之妨害或未来可能妨害,若曾有妨害但现已消失,则不能主张请求权。就债权等相对权而言,由于请求权往往就是其享有的权利的内容,债权本身的性质即被视为请求权,因此,债权请求权中不给付事实之存在是其请求权构成要件是显而易见的。3、须有相对人出现4、不给付事实非出于权利人之意愿。(1)就物权等绝对权而言,若物权人自愿限制其权利之行使,并使相对人产生合理之信赖,则物权人不得行使物权请求权。(2)就债权等相对权而言,债权人通过免除债务人义务,必然导致债的消灭,这就是说不给付的事实如果是出于债权人的意愿,则不产生请求权。 二、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有限制吗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有限制。首先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 (二)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 (三)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其次,申请破产的债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是合法、有效,且未超过诉讼时效或者申请执行期间的债务; 2.债务具有金钱或财产给付内容; 3.债务已到履行期限; 4.债务已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经法院强制执行无法得到全部清偿,或者虽未经法院强制执行,但债务人作为被执行人在其他执行案件中不能清偿债务;以及虽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但债务人对债权无异议。 三、股权和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和股权的区别主要如下: 1、股权是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是资本;债权是公司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且有时效约定。 2、股票是股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3、股权不具有相容性;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 4、股权不具有平等性;债权具有平等性。 5、股权是可以设定无限期债权的;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6、股权为公司上的请求权;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 7、股权可以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债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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