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挂失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补办房产证具体流程 1、申请人到房产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并且要提供营业旁证(租薄或者户口簿)。然后填写遗失房产所有证的具节书、凭身份证明,带上资料要“遗失契证台”进行办理。 2、缴纳查档册费,由房产局出具临时收据,并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产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由房产局负责初审、复审和审批。 6、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评“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房产证补办需要的材料 1、补办的书面申请(无固定格式,但要写清楚); 2、原售房单位(如开发商)出具的曾领证证明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已公告声明的报样; 5、登记机关会提供登记表和房产的平面测绘图,由产权人核对; 6、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注意:如果不是因为丢失重新办理房产证,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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