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父母的欠款能否用赠与儿子的房子抵债,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父母赠与房屋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赠与行为无效,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用赠与的房屋抵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