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自己上诉婚姻无效可以吗 自己上诉婚姻无效不可以。婚姻被确认无效后确实不可以上诉。被确认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 子女抚养 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二、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是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的,应当对于无过错方适当的多分部分财产,对有过错的当事人少分或者不分。具体的分割份额有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或者是法院判决处理。 三、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 结婚 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