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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补偿金能不能减少
释义
    可以,法律上并不限制公司与员工协商约定经济补偿金。公司与与员工协商约定补偿金后,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被支持。公司与员工协商约定低于法定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属于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员工权利,原则上该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员工按约定领取经济补偿金后,才发现公司未按法定标准支付,可以及时请求公司支付足额的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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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