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造成对方车辆贬值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后如果有车辆贬值的问题,可以按照相关情况来申请赔偿。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是否对车辆贬值损失予以认可尚不统一,需要根据各地情况而定。因为一般赔偿的都是实际损失,被损坏的车辆往往会得到修理,一般认为车辆得到修理就已经对被害人的财产损害进行了补偿。 一、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应该是先去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等法院审查可以立案交诉讼受理费,法院将下达传票至原被告方,指定日期开庭审理,开庭前有举证期,可在举证期提交相关证据,也可在开庭时提交。你应起诉主张你的损失和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如果你认为你的车辆因事故维修而造成贬值了,应该请相关鉴定部门出具鉴定报告,明确因事故造所的贬值是多少(不是市场贬值)。 损失应有相应证明,根据你的情况,你应提交责任认定书、车辆损失鉴定(物价部门的鉴定较好)、费用发票(有损失鉴定的情况下,没有也可;如果是对方保险公司给你确定的,应该有保险公司的损失认定协议)。 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即你主张得到支持的话,诉讼费不用考虑,由对方赔给你(但只是法院的受理费用,不包括律师费等费用)。 另外,你所起诉的对象不知道是否确定,如果肇事者非车主的话,可以把车主一起起诉(连带赔偿责任),另外因为有交强险,有些法院支持将保险公司一同列入被告,对你此次事故而言,应由对方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2000元,超交强险限额(2000元以上的)由对方承担。请根据法院的相关政策合理确定被告,如果告保险公司的话,你应该了解对方是哪家保险公司保的,要有具体名称和负责人名称、地址、邮编等,同样,对方车主或肇事人,你也应该知道其姓名、住址、邮编,联系方式等。 二、交通事故中锁骨不构成伤残怎么赔偿 不构成伤残的,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就可以。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新车贬值损失如何计算 车辆贬值损失的具体数额,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如各地物价部门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贬值损失数额与购车时间、车价、修理部位、修理费用有关。车越新、车价越高、修理费越大、大件更换越多车辆贬值率越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10条第3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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