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抗辩权的分类以及各自概念 |
释义 | 抗辩权的分类及概念:1、先履行抗辩权。先后顺序很重要,未履行一方可拒绝履行。2、同时履行抗辩权。无先后顺序,未履行一方可拒绝履行。3、不安抗辩权。先履行一方证明后履行一方可能无法履行,可拒绝先履行。 法律分析 抗辩权的分类以及各自概念:1、先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2、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未履行时,另一方可以拒绝履行。3、不安抗辩权。指在有先后顺序的履行中,先履行一方证明后履行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的,可以拒绝先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该内容由 郑佳斌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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