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现役军人,现在都不转户口,户口还在原籍派出所。如果要开户籍证明,可以持原来的身份证或者军人证等相关证件、户口簿,直接到原籍派出所申请开具即可。1、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2、服兵役期间,只使用士兵证或士官证或军官证;3、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补办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