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窝赃、销赃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构成窝赃、销赃罪要明知所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事实上窝藏、转移、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但确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犯罪获取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构成窝赃、销赃罪包括四种行为,其中窝藏是指将赃物隐藏起来,不让他人发现或者替犯罪人保存赃物,使司法机关不能获取;转移是指将赃物转移到他处,以使侦查机关不能查获;收购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赃物,个人为自己使用而买赃的不构成犯罪;代为销售是指代犯罪人将赃物卖出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