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治安案件时,人民警察哪些行为会构成刑事犯罪? |
释义 | 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遵守法律,不得刑讯逼供、侵犯人身自由、挪用财物等。违反者将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追责。公安机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也将受到相应处分。 法律分析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拓展延伸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时的刑事责任追究范围及程序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必须严格依法行事。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果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将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追究范围主要包括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在追究刑事责任时,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环节。警方必须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处理。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结语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时,必须依法行事。对于刑讯逼供、侵害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追责。对于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也将追究刑事责任。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处理。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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