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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庆离婚登记是如何办理的
释义
    法律分析:重庆离婚登记的办理流程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4、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登记办理申报的材料如下:
    1、双方当事人持有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3、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2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5、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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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