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 |
释义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的认定是: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乃是指双务契约中当事人之一方于他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拒绝提出自己的给付之抗辩权。 一、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素是: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可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法律适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中止履行后,在一定条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指什么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义务,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然后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最后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难以履行义务,可以中止履行。 三、单合同和双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合同当事方均互相承担义务的合同。 二、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三、只有双务合同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四、只有双务合同才有风险转移的问题,因为这里的风险指的是价金风险,而单务合同不存在对价。 五、理论上,一般对双务合同设计解除权才更有意义,因为解除制度的目的之一在于将非违约方当事人从债务中解放出来,即免除其为对待给付的义务。如果是单务合同,一般会赋予债务人撤销权或抗辩权以资平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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