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有权利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来评定是否批准理赔。如果被保险人的疾病历史记录不全,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评估。但是,如果被保险人能够证明自己并不知道该病史,或者保险公司没有要求提供该信息,那么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八十条: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不得隐瞒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第八十条的规定,致使保险人不能及时获得有关情况,或者已经获得的有关情况不真实,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对于与该保险事故有关的赔偿责任可以免除。 3.《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在合同订立或者履行过程中,一方隐瞒或者歪曲重要事实,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导致对方在合同订立或者履行过程中受到损失的,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能够证明自己并不知道疾病历史记录不全,或者保险公司没有要求提供该信息,那么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要求提供该信息,但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隐瞒,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