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立户主的流程如下: 1、分户申请;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如果是城市户口,一户人家不管有几个孩子,只要没有独立房产,都不可以单独立户。 分户口到派出所需要的条件如下: 1、首先生活上必须已经脱离父母,拥有自己的住所; 2、分户申请当事人必须 年满十八周岁,经济和生活上都已能够独立; 3、子女已经成熟,并且和父母分开居住; 4、家中子女众多,婚后符合分户条件; 5、夫妻因感情破裂依法离婚进行分户,注意如果是为了达到分户目的而“假离婚”将严惩; 6、非独生子女家庭才能进行分户,因为独生子女家庭可以直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