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房贷谁来还 |
释义 | 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及结婚后以一方名义或夫妻双方名义购买房屋,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产权,这种情况取得的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两人离婚了,这个债务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一、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配?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刚买的房子想离婚怎么办 如果新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可以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以抵押的方式购买房屋的,可以约定剩余抵押款由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继续偿还,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另一方配合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三、房子如何认定为婚前财产 结婚前,一方购买并支付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出资买房,但由于某些原因以双方名义登记产权,则视为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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