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抵押物被卖后,抵押人应通知抵押权人。如果出售可能损害抵押权,则可要求提前清偿或提存价款。若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未登记,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可主张违约责任。抵押物被抵押人卖掉后,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能证明抵押物出售后可能损害抵押权,可以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偿债务或将出售抵押物的价款提存。如果当事人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但未登记约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抵押权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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