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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什么部门决定的?
释义
    建筑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什么部门决定的?建筑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什么部门决定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为您整理了建筑法中的相关的法律规定: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规定:第七十六条 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 依照本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以上是律师给您的解答,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问题解决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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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6: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