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徐州: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 为全面落实营商环境“深化年”工作部署,优化公积金贷款流程和相关政策,徐州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自9月1日起实施。 撤消在市区城东、城西营业部的徐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抵押面签柜台,由徐州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代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从而减少客户往返。 贷款办理流程由“中心受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办理担保→不动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担保公司录入抵押信息→银行放款”调整为: 中心受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抵押→银行放款。 在县(市)、区增加建设银行徐州分行为公积金组合贷受理银行。 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增济宁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