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出院需要主治医师出具出院材料,还有护士站出的证明,凭这些到交费处结算清费用才可以。一般早上办理。你有事可以向值班医生请假。跟护士沟通一下,你要是职工医保会涉及到医保处查房,自费或者统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