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的买卖合同可以做公证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取得房产证并不是房屋买卖必要的条件,如果符合其他规定的,该合同有效。 一、房屋买卖合同要公证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私下买卖房屋的,而买卖房屋一般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房屋买卖要办理过户登记后,买受人才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民法典中民间房屋买卖合同不用公证有没有 一、民法典中民间房屋买卖合同不用公证生效吗 民法典规定,公证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公证有效吗 公证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效力,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有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没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下列要求是有效的: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和公序良俗;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怎么处理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人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赔偿因信赖合同而支出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签订立合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检查合同标的物的费用; (2)订立合同的邀请而做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且为此支出的费用。比如,因为相信对方要卖房,四处筹款、提起支取定期存款的损失; (3)为洽谈合同所支付的劳务,误工的损失; (4)为支出以上费用所损失的利息。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发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5、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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