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网逃犯和网上逃犯什么区别 |
释义 | 网上逃犯的认定是根据公安局(部)的事实证据或有犯罪嫌疑并立案的情况来确定的,犯罪嫌疑人是指犯罪侦查机关怀疑的对象。网上追逃的范围包括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追逃的具体程序包括立案单位填写相关信息并经批准后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抓获后进行撤销手续并从系统中撤销信息。 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是还没有定罪而且是被侦查机关认为有嫌疑的人,对于网上逃犯来说既可以是犯罪者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论网上逃犯是否为犯罪嫌疑人。 网上逃犯的认定:一是公安局(部)认定的有事实证的证明其犯罪的,二是一般情况下只要有犯罪嫌疑,并且立案的话,但还未使其伏法或无法随传随到的,都可挂名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 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网上追逃具体程序 上网程序 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又发现新信息的,要立即提交刑侦部门进行修改、补充。 撤网程序 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结语 网上逃犯的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只要有犯罪嫌疑,并且立案的话,就可挂名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是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排除嫌疑。网上追逃的范围包括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具体的网上追逃程序包括上网程序和撤网程序。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交给刑侦部门进行录入。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需核对信息并办理撤销手续。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十六章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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