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定金、订金、认筹金与诚意金?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订金是在购房者与售房者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 认筹金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 诚意金即意向金,中介与买卖双方之所以签定诚意金条款,其实是为了防止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违背诚信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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