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系人查询他人查询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应遵守哪些义务 |
释义 | 关系人查询他人查询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应遵守哪些义务 关系人查询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应遵守的义务: 1、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2、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信息可全国范围内查询吗 不动产登记信息可全国范围内查询。不动产统一登记涵盖土地、房屋、草原、领地、海域等类型,国土部要求,要对各级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平台、软件系统及网络资源进行整合集成,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与相关部门审批、交易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国土部表示,各地要实现2015年下半年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6年则要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将搭建在国土部统一建设的“国土资源云”上。 权利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查询申请书;查询目的的说明;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说明。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查询人要求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此外,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出具查询结果证明,并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专用章。但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不得带离设定的场所。 不动产证明怎么查询 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查询申请书;(二)查询目的的说明;(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办理登记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办理登记的办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登记,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一人独自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申请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不动产登记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九条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庞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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