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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需要怎么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
释义
    夫妻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具体如下: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进行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
    2、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未迁入的,则其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承包主体资格,离婚时未迁入一方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不予支持。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有以下方式,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基本原则;流转的时间不可以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受让方须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原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可以强迫或阻碍承包方进行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正常流转。
    二、承包土地征地补偿如何计算的?
    承包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划分标准如下:
    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一般就是指土地承包人;
    2、安置费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
    3、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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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