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单位不给农业户口交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给农业户口的职工上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们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 农村户口在北京单位应该给上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该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