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清单需要很详细都包括哪些? |
释义 | 在填写离婚时财产明细清单时,种类、特征和数量必须客观、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坐落地,物品存放处,存款账号真实,物品现在的使用人不得隐瞒所使用的物品。法院离婚,法院自然会审查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在审判,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财产状况拖延了庭审,甚至造成二次开庭,增加了自己的诉累,也影响了法院的办案效率。所以,到法院离婚,制作财产清单很有必要。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房产情况; 2、存款情况; 3、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 4、家具电器情况; 5、贵重物品情况; 6、车辆拥有情况; 7、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拥有情况; 8、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 9、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 10、以第三人名义持有但由夫妻出资的财产情况; 11、当事人双方婚前财产拥有情况; 12、其他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拥有情况; 13、双方有无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 14、双方有无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 一、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如何避免 上面谈到的离婚前财产转移的一些常见办法,接下来就需要针对上面提到的方法,见招拆招,一一破解。 1、转移存款的,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在发现对方的经济状况出现问题时,就需要开始留心收集证据了。了解对方的账号后,可以申请法院查询,万无一失。 2、转移公司股权的,由于公司是夫妻生活之外的,所以在对方转移财产时很难有所察觉,即是察觉了,也不容易收集证据,因此,面对对方转移公司股权的,可以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帮你调查对方公司的经营情况,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 3、转移房产的,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应对策略如下:因购房手续和周期一般较长,在夫妻平时生活中,难免一方会泄露一些购房方面的痕迹,因此,如果出现一方的行为诡秘或异常导致另一方怀疑另有房产,另一方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看有没有一段时间的大额支付,以及向房产公司汇款的记录,或者直接到房地产公司夫妻委托缴费名义进行求证,或者利用商务调查进行取证。此种情况发生后,靠另一方当事人自己的精力很难完成以上调查事宜,因此面对大额财产的,还是建议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进行办理。 4、私赠财产的,对于私赠财产的,由于赠与行为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因此非常难举证。此时,就需要在平时多加留意。如,了解自己家庭中的所有财产情况,最好对家庭财产立一个清单或登记造册,适当时对着清单核对财产,这样能发现财产是否缺少或被转移。以上即是对离婚前财产转移个别行为方式的应对措施,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很多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和方法,举不胜举。因此,在遇到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时,除了多加留心外,还可以借助专业人士的专业技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为上策。 二、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后要分吗 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就该财产的归属签订了婚内财产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起诉离婚是夫妻离婚的方式之一,起诉离婚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人要载明起诉请求,事实和理由等的内容,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 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所以起诉离婚前,可以转走个人婚前财产。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因此,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是不会被分割的。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五类: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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