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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释义
    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起诉时应准备起诉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状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离婚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证据材料方面主要是准备能够证明自己离婚诉请的相关材料,尤其要注意提交夫妻感情不和,或者是持续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的证明,对方有恶习家暴这些证据等等。那么具备了这些证据,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因为婚姻法既然规定了婚姻自由,其实是同时包括了结婚自由,也包括了离婚自由。在离婚案件当中呢,法院也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相关证据来进行依法判决。那假如说也没有什么证据,起诉以后,在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怎么办?这时候作为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在拿到判决书之后的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诉讼,再行起诉之后,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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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