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迁户口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房屋租赁或产权证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若是出生的新生婴儿,需要在出生后30天内申报户口,需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出生医学证明 》、结婚证原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