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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权的四种权力
释义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的效力及于所有人,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均属于义务人。物权具有追及效力、优先效力和排他效力。
    一、物权包含哪些权利
    1、自物权与他物权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是财产所有人,可以把物权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这种分类是对物权进行的最基本分类。
    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他物权还可以进一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受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3、主物权与从物权根据物权是否从属于其他物权而存在的不同,物权可分为主物权与从物权。
    4、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根据物权标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可以把物权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以动产作为标的的物权是动产物权。如动产所有权、留置权、质权等。标的是不动产的物权为不动产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地上权、等。地役权
    拓展资料:
    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理由如下:物权请求权是物权效力的具体体现,是包含在物权权能之中的。只要物权存在,物权请求权就应该存在。由于物权本身作为支配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作为物权的一部分的物权请求权,也不应当因时效届满而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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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5: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