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子女名下的房产为子女个人财产,父母无权分割。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为所有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以代管孩子名下财产,但不能随意处置。 法律分析 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属於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无权分割子女的个人财产。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於夫妻的共同财产。另外,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的分割。孩子名下的房产就是孩子的财产,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不损害孩子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代为管理,但不能随意处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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