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计划生育法新规定 -生育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法律依据: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 少数民族农村居民已生育二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都是居住在边境村民委员会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