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取消居住证,实现上牌自由 |
释义 | 海南省公安交管部门全面推行便民利民改革新措施,其中包括“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新政策实施后,海南省内户籍的新车车主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即可在省内购车并一次性办理注册登记,无需办理居住证。 法律分析 海南省公安交管部门全面落实和实施公安部12项便民利民改革新措施,进一步推进交管服务“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其中,“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的政策,海南省是第一批试行省份。据介绍,新政策实施后,海南省内户籍的新车车主,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即可在省内任意地购买新车,并直接在当地“一证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再也不需要东奔西跑去办理居住证了。 拓展延伸 海南自由化政策:取消居住证,实现车辆登记自由 海南自由化政策旨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取消居住证制度是其中的重要一步,它为居民提供了更大的自由和便利。居民无需再受居住证的限制,可以自由选择居住地,享受更广阔的发展机会。同时,政策还实现了车辆登记的自由化,居民可以更方便地办理车辆上牌手续,提升了出行便利性。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人们的创业热情,促进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海南自由化政策的推行,将为海南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活力,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空间。 结语 海南省公安交管部门全面推进交管服务改革,实施便民利民措施,其中包括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为海南省内户籍的新车车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无需再办理居住证,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即可在省内购车并办理注册登记。此举进一步推动了海南自由化政策的落地,为居民提供更大的自由和便利。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海南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新的活力,为居民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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