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合同的签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另一方当事人对该要约的内容进行承诺,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该份合同就成立生效了。《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