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款不管多少,一般都不会判刑。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债务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钱,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如果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债务人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