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商员工在食堂受伤,谁来承担责任? |
释义 | 员工工伤应由厨房承包人和饭店老板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工作时间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中的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时的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的伤害,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伤害等情况。此外,突发疾病死亡、抢险救灾中受伤、军队服役致残等情况也应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员工工伤应由厨房承包人和饭店老板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拓展延伸 承包商员工在食堂受伤,是否可以向雇主索赔? 当承包商员工在雇主的食堂发生受伤时,他们是否有权向雇主提出索赔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情况。一般来说,承包商员工与雇主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他们通常受到不同的法律保护和责任分配。在某些情况下,承包商员工可能有权向雇主索赔,特别是当雇主对食堂的安全和维护负有责任,并且存在疏忽或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然而,索赔的成功与具体的法律要求、证据和证明责任相关。因此,承包商员工应该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他们的权益和索赔可能性。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员工工伤应由厨房承包人和饭店老板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其他相关情形,员工可能有权向雇主提出索赔。然而,索赔的成功与具体的法律要求、证据和证明责任相关。承包商员工应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他们的权益和索赔可能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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