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卖房租户赔偿标准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先出租,后买卖,租赁物买受人应当根据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承受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承租人不会因为租赁物出卖而使其权利受到损害。且承租人相对于其他购买人而言,对租赁物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购买的,买卖合同仍然有效,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其所遭受的损失。 法条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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