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保时未告知高血压,急性脑卒中被拒赔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双方具有平等地位,保险人有义务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向被保险人明确告知保险责任及免责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隐瞒或者故意不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导致保险人发生损失,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但是,如果隐瞒的情况与保险事项无关或者并非有意隐瞒,则保险人无权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明确告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及免责条款,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出具保险单。 《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情况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情况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但是,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情况与保险事项无关或者并非有意隐瞒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入保时未告知高血压情况,导致急性脑卒中被拒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妥善处理。如果被保险人未告知高血压情况是出于无意之过或情况与保险事项无关,则可以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寻求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有故意隐瞒或故意不如实告知情况,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不承担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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