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拒传、假传军令罪是怎么量刑的? |
释义 | 拒传军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明知是与作战有关的命令、指示等而故意拒绝传递的行为。假传军令罪,是指军人战时伪造、篡改军事命令并予以传达或发布,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拒传、假传军令罪的量刑标准有: 1、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本罪与它罪的界限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才构成犯罪。而对那些在战时因对上级的命令、指示理解不同,而随意发表一些错误言论,或者遇到任务较重、伤亡较大、未顺利完成任务而埋怨上级和责怪友邻部队的,不能当成造谣惑众的行为加以追究。对行为人仅一般的传播战况不真实的消息,或将他人的谎言蜚语加以传播、渲染,尚未造成动摇军心后果的,不应视为犯罪。 2.区分本罪与谎报军情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有虚构事实并加以扩散的情节,而且其虚构的内容可能很相似。但前者是将编造的谣言在公众中散布,散布的对象包括下级、同级和上级,但不是在履行职责;而后者是将编造的情况按隶属关系和职责要求向上级报告,其表现形式是在履行职责。 3.区分本罪与假传军令罪的界限 前者的行为人也可能编造有关作战命令的谣言。这种情况与假传军令罪的区别,在于传递虚假军令的方式和接受虚假军令的对象不同。前者不是将虚假军令直接传播给执行人,而是在公众中传播,对象是不特定的;后者则是将虚假的命令传递给依照职责应执行该命令的人,假传的方式往往是正常下达命令的方式,对象是特定的。 4.战时造谣惑众罪与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与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法条竞合,本法对这两类犯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对军人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构成犯罪的,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战时造谣惑众罪论处。 二、谎报军情罪怎么判 谎报军情罪指的是巨人故意不报告或者报告不真实的情况,对作战造成危害的严重行为。谎报军情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谎报军情罪一般处最低三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如果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如造成我军人员重大伤亡、造成军用设施和装备严重损失等,处最低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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