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搏器属于国产的,属于医保范围,医保可以报销,进口起搏器需要参保人自费。一般心脏起搏器医疗保险的报销率约为50%至60%。但报销比例仍需根据具体的医疗保险政策来确定,因为各地、各级医院有不同的报销标准。 起搏器一种心腔内植入性器械,用于心律失常的治疗。起搏器是采用微电子技术使用低频电刺激模拟心脏电激动及电传导而激动心脏辅助心脏机械活动的心腔内植入性器械,主要由脉冲发生器、电池及电极导线构成,用于缓慢性或快速性心律失常的治疗或心力衰竭患者的再同步化治疗。 报销的费用项目是: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2元/天,市级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药品使用范围执行省规定的药物目录); 3、检查费(检查、化验等,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结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6、输血费(手术或抢救,每次住院最高限额500元); 7、材料费(每次住院最高限额2000元); 8、各种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及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费用进行补偿。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