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领养手续养女则没有继承权,因为没有办理领养手续则不构成法律上的领养关系,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一、领养的孩子怎样才能落户 领养的孩子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上户口: 1、由收养人先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2、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 3、对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 4、由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二、儿童收养程序 收养儿童的程序:收养人先和被收养方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然后双方签订收养协议,带齐收养登记的相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并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人先和被收养方的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三、民政局收养手续有哪些规定 民政局收养手续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条向民政府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建立。 未成年人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